关于第二轮转移“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”职能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二维码
137
关于第二轮转移“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”职能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第二轮转移“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级评估”职能项目评审工作方案》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承接第二轮转移“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”职能项目的机构进行了评审。经资质审查、网络评审、集中评审等环节,确定广州市晨旭教育评估有限公司、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为建议承接机构,现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自2020年6月30日至7月8日止。公示期内,如持有异议,请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反映材料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 联系电话:(020)37804142、37627457(传真),电子邮箱:lucf@gdedu.gov.cn,联系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。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30日 |